什么是EB-5投资移民签证计划?
1992年,国会在标准EB-5计划中增加了一个元素,即区域中心试点计划。区域中心是由USCIS指定的私人或公共实体,被授权与多个移民投资人协调并集中他们的投资以获得更大的经济影响。区域中心被授权在规定的地理区域内运营,需要通过严格的申请程序获得USCIS的批准。这些区域中心地理范围可以是城市、县或整个州。
标准的(直投)EB-5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有些不同之处。区域中心计划允许使用经济学模型确定每个投资人的投资所产生的间接的和衍生就业。这意味着,在区域中心项目中,EB-5参与者(投资人)可以将EB-5投资带来的直接、间接和衍生的就业机会计算在内。根据2022年推出的EB-5法规,每个EB-5投资人在区域中心项目中创造的90%的就业机会可以是间接和衍生的就业机会,剩下的10%必须是与EB-5项目相关的直接就业机会。
EB-5 移民投资者计划的投资者获得绿卡需要几个步骤。一旦投资者选择了区域中心和项目,投资者将与其移民律师合作提交 I-526E 申请,申请有条件居留权。然后,USCIS 审查并确定投资者及其家庭成员是否有资格获得 EB-5 签证。该流程的这一部分包括详细审查投资者的资金来源、家族史以及投资者和家庭成员在申请书中所做的其他陈述。该申请(通过与区域中心的 I-956F 申请相关联)还包括 EB-5 投资项目的详细描述以及用于确定创造就业机会的任何经济模型。如果获得批准(I-526E 申请获批),投资者将安排领事面谈,然后获得有效期为两年的有条件绿卡。届时,投资者和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以开始在美国获得有条件永久居留权。
在两年有条件居留期即将结束时,投资人的移民律师需要向USCIS提交另一份申请(I-829表格),以去除有条件永久居留权的条件(I-829申请)。该申请证明EB-5投资人的资本在两年投资维持期间已经完全投资并处于风险之中,且已经创造了必要的10个合格的工作岗位。I-829批准后,投资人和家庭成员将成为合法的永久居民。满足条件以后,申请人最终可以选择成为美国公民。
美国EB-5签证是一种永久签证,以后不需要重新认证,与世界上任何其他签证项目相比,它提供了更多的优势而且限制较少。EB-5签证对年龄、商业培训、管理技能、经验或语言技能都没有要求。
EB-5签证有什么好处?
踏上成为美国公民之路
居住5年后,签证持有者可以申请美国国籍。
居住灵活性
签证持有人可以自由居住在美国的任何地方,EB-5区域中心项目所在地对您的居住地也没有限制。
教育优势
绿卡持有者可以和美国公民以同样的费用进入美国学校。美国拥有世界顶级的学校和大学。
就业灵活性
在没有雇主担保的情况下,签证持有者可以在美国50个州及其属地内的任何地方工作或创业。
EB-5流程时间表
尽职调查
对EB-5项目感兴趣的潜在投资人应该对现有的EB-5项目、区域中心和移民律师进行尽职调查。EB-5整个流程需要数年才能完成,投资人对他们在这三个方面的选择感到满意至关重要。
选择EB-5投资项目
一旦投资人选择了区域中心和EB-5项目,他们将需要与移民律师合作,以确保他们投资资金的来源可以被USCIS接受。在CMB EB-5合伙企业中,我们的行政配售代理将审查投资人的适用性以及是否符合适用的证券法。然后投资人开始投资。
I-526E 申请
一旦签署了 EB-5 合作关系,投资者将能够与移民律师合作,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第一份移民申请:I-526E 有条件永久居留权申请。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裁定该申请,以确定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是否可接受,以及(通过与区域中心的 I-956F 申请相关联)EB-5 投资是否可能满足所有 EB-5 要求。
领事馆面试
当I-526E申请获得批准后,EB-5投资人通过领事馆面试申请有条件居留权(或者递交调整身份的身体,如果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并持另一种签证)。
有条件永久居留权
一旦投资人的签证获得批准,并且签证可用,投资人和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将获得有效期为两年的有条件绿卡。如果EB-5投资人不在美国,他们必须在180天内进入美国。登陆美国当天将开始为期24个月的有条件永久居留。
I-829申请
在EB-5投资人持有临时绿卡的第22-24个月之间,投资人的移民律师提交I-829申请,以去除有条件绿卡上的条件并获得永久居留权。USCIS将审核该申请,以确定所有要求均已满足,所有必要的工作岗位均已创造。
资本返还
要求
- 当投资位于目标就业区域(TEA)时,目前符合EB-5签证资格的最低投资要求为80万美元。
- EB-5投资必须为美国工人创造至少10个新的全职工作岗位。
- EB-5投资必须满足USCIS关于资金在两年投资维持期内必须 “处于风险状态” 要求。
- EB-5投资人必须证明用于投资的资金是合法获得的
- 成功的EB-5投资会使EB-5投资人、其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
区域中心项目对比EB-5直投项目
1992年,国会在EB-5计划中增加了一个内容,即区域中心试点计划。区域中心是由USCIS指定的私人或公共实体,被授权与多个移民投资人协调并集中他们的投资以获得更大的经济影响。区域中心被授权在规定的地理区域和特定的行业部门内运营。
EB-5直接投资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有基本的区别。区域中心项目允许使用经济学模型来计算与每个项目的所有支出相关的间接和衍生就业。这意味着在区域中心项目中,EB-5投资人可以依靠直接、间接和衍生就业来满足EB-5计划中就业创造的要求。
区域中心项目
与CMB提供的投资一样,区域中心EB-5投资通常采取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投资人将他们的投资资金集中起来,通常用于大型商业项目的贷款或股权投资。区域中心投资能够利用经济学模型来计算直接、间接和衍生的就业机会,以满足EB-5每个投资人创造10个全新美国就业机会的要求。
EB-5直投项目
EB-5直投项目只能利用直接就业机会来满足EB-5要求。这意味着目标项目必须在至少两年的时间内,直接为每个EB-5投资人提供至少10名全职工作人员。直接EB-5投资人必须在移民申请中提交每位员工的文件(工资信息和公民身份证明)。此外,截至2022年,一个直接的EB-5投资项目只能与一个EB-5申请相关联。